各学院、各部门:
现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18〕44号)、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18〕226号)转发给你们,请学院(部门)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申报工作。
一、申报要求及推荐数量
1.已认定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、已立项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;
2.经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认证上线,课程质量高、共享范围广、应用效果好、示范性强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,推荐名额3门。
3.课程须符合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截至2018年7月31日,完成至少两期教学活动,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12月31日;申报2017年国家认定但未通过的课程,在2017年8月1日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。
4.各学院(部门)对申报课程要严格把关,加强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的全面核查,确保课程的合法性、完整性和有效性。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。
二、材料报送
学院(部门)于2018年8月6日前将拟申报的推荐课程汇总表(附件3)电子稿发至邮箱联系人邮箱。
最终获得推荐课程于2018年8月20日至30日登录“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(www.chinaooc.com.cn)”(以下简称“工作网”)进行课程网上申报,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30日。
学院(部门)将经主管领导审核签章的推荐课程汇总表纸质版(附件3)、白色铜版纸合并胶装的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式4份在9月9日送交至南校区行政楼403B办公室,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具体推荐课程另行通知。
三、其他事宜
申报书必须在“工作网”平台打印(具有防伪标识)、附件材料包括政治审查意见、学术性评价意见及课程数据信息表等材料。
联系人:刘扬,联系电话:770291\660986,邮箱:Lzywzu@qq.com。
教务处
2018年7月31日